项目申请理由表怎么填 -凯发官网首页
关于建立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的通知各企业:根据省、市中小企业局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强中小企业项目资金的前期调研工作,规范中小企业项目申报程序,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切实做好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筛选推介工作,现就建立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条件(一)、申报国家扶持的项目:1、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在建项目。具体包括成长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节能减排、与大型企业协作配套和专业化改造等方面的项目。2、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得超过20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得超过3000万元。3、必须是2009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在建项目。4、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二)、申报省、市扶持项目:按《赣州市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条件。(可登录赣州市中小企业网《法律法规》栏目,网址: )二、申报程序:项目所在单位向县中小企业局信息指导股提出申请,填报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由县中小企业局信息指导股统一汇总。各乡(镇)人民政府可指定专人按项目申报要求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统一填报。三、项目审定:县中小企业局根据项目所在单位填报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然后审核筛选,审定上报,并通知项目单位做好可行性研究报告。四、申报时间: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请于4月30日前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报县中小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