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创业学生(聊城大学创业学生名单) -凯发官网首页
聊城大学创业学生名单
在山东省的大学中,开设有软件工程专业的是山东大学,它的软件工程专业在全国排在第26名。其次,中国海洋大学的软件工程专业在全国排在第44名;青岛科技大学的软件工程专业在全国排列第91名;还有青岛大学,它的软件工程专业在全国排在第100名;聊城大学的软件工程专业在全国排在第111名;中国石油大学,青岛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烟台大学,鲁东大学,临沂大学等约软件工程专业都相当不错。
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齐鲁工业大学等院校也开设有软件工程专业。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985工程大学,211工程大学,是双一流建设大学,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
学校总占地面积8000亩,有济南,威海,青岛校区现有全日制本科生40789人,研究生18816人,留学生3791人,共有教授1246人,博士生导师897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7人,讲座教授1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其基金获得者41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9人。
有12个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7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个,本科专业1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1个。
学校拥有软件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软件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山东大学自主增设的人工智能交叉学科博位授权点,目前建设了人机交互与虚拟现实现实,软件与数据工程,可视媒体智能处理,信息安全,人工智能等五大学科群。
软件工程专业是国家特色专业,以培养具有创新竞争力的智能时代,科技创新人才,卓越工程师和产业领军人物为目标,努力培养学生的软件服务,设计,开发和管理实践能力,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综合能力和创新创业创造能力,实时软件定义一切,软件 行动创新,五大能力,五大板块,2 x的人才培养模式。
聊城大学青年创客联盟
聊城东方中学高中部是聊城东方教育集团创建的一所集团化运作、国际化定位、素质化育人的民办高中。学校坐落于高铁新城区,海源路南首东方双语小学本部校区内,占地面积13万余平米。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施完备、名师荟萃,是一所充满朝气和活力的优质学校。
学校建有现代化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师生餐厅、教师公寓楼、标准化塑胶操场,还拥有多媒体电教室、创客空间、音乐室、舞蹈室、图书室、文化大剧院等功能教室。
聊城大学创新创业
是一个商业楼,里面有一些小网络公司
聊城大学创业学院院长
朋友你好,位于聊城开发区的创业大厦b座是一栋写字楼,上面有很多公司,大约有几十家公司的。
聊城市创业大学
聊城大学学院分布如下:
化学化工学院
鲁西化工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物理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数学科学学院
文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体育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环境与规划学院
美术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计算机学院
传媒技术学院
农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商学院(mba教育中心)
建筑工程学院
法学院
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大学外语教育学院
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后备军官学院(武装部)
创新创业学院
社会体育部(聊城市体育运动学校)
季羡林学院
医学院
质量学院
东昌学院(独立学院)
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2年山东大学堂内设的师范馆。1970年山东师范学院迁至聊城办学,1974年机关及大部分系部迁回济南,同时筹建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聊城师范学院,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聊城大学。
截至2019年4月,学校占地面积3000亩,校舍面积77.5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9亿元,纸质藏书281万册。学校设25个学院,9个研究院所,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8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12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30000余人。化学、工程学科进入全球学科排名前1%
聊城大学毕业生
2021年聊城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时非常重要的参考文件,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聊城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47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湖南路1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备案的专业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充分考虑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学校办学条件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七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志愿、体检、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择优录取。
(一)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按照“专业 学校”模式投档的批次。学校对进档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因体检等原因不能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2.按照“院校专业组 专业”模式投档的批次。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组内“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在专业组内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按投档排序规则顺序录取。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等依次调剂录取,若考生达不到报考专业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其他批次按照生源省份招生工作文件执行。
(二)未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等依次调剂录取,若考生达不到报考专业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云南省美术类投档排序成绩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含照顾分)30%(折合成30分)加专业成绩70%(折合成70分)。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美术学、设计学类、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中美术学、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综合分相同,按照专业志愿、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美术学、设计学类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70% 文化成绩×30%。
书法学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40% 文化成绩×60%。
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3.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八条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志愿填报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条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工作遵照学校发布的《聊城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遵照学校发布的《聊城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阶段学习,须在学校指定专业和要求范围内填报志愿,学校根据预科期间学习成绩、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第二十二条 除英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外,我校其它专业均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俄语、大学日语、大学西班牙语、大学法语、大学韩国语。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四条 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按学校制定的专业分流办法进行专业分流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官方网站和聊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所有新生逐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严查冒名顶替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放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按照《聊城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聊城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聊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或实施诈骗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符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聊城大学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核准发布之日起实施。
招生咨询电话:0635-8239405
电子邮箱:zsb@lc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lcu.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l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