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自主创业国家政策) -凯发官网首页
自主创业国家政策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领取营业证照的,可以申请一次性领取其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扶持资金。
创业扶持资金标准相当于失业人员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含医疗补助金,下同),最长截止至法定退休年龄到达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以失业人员领取营业证照当月可以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为准。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应当在领取营业证照之日起15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如需申领创业扶持资金,应当在领取营业证照之日起3个月内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市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申领其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营业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逾期不申请的,其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按规定保留。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应在7个工作日内初审后报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并上报,经市劳动保障部门汇总核定,报市财政部门同意后的次月,将创业扶持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的失业保险金社会化发放账户。本办法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失业人员在2009年6月30日(含)前领取营业证照的,仍按原规定执行。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其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扶持资金后,在其未领取完失业保险金月份的期限内,如歇业仍视同就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国家对自主创业的政策
1、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0000元;
2、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国家给予自主创业什么扶持
2021年度信贷支持农村妇女创业增收的贷款额度为1.5亿元。贷款利率实行优惠政策,贷款利率原则上较原同类贷款利率基础实行下浮10%-20%,最低可至同期lpr利率。
贷款对象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进取心强,素质良好,具有还贷能力的农村妇女;
2、有一定管理经验和经营规模,且拥有较为固定的来料加工队伍,能带动城乡群众从事来料加工,帮助促进就业增收的来料加工经纪人;
3、“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文化产业创业园、“双学双比”科技示范基地、巾帼云创客基地、农村妇女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巾帼示范民宿(农家乐)、最美民宿女主人等;
4、具有一定规模,效益较好的农业生产、加工、销售项目,并能带动周边的农村妇女就业增收,推广农业科技、促进共同致富的女能人;
5、毕业5年以内,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勤劳肯干,立志回乡创业的女大学毕业生;
6、能积极开展农村妇女劳动力就业培训,帮助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的生产加工企业等
创业 国家政策
自主创业有以下扶持政策:
一、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1、对象范围
(1)个人创业者: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人群(以下简称重点群体)。其他支持群体:除以上重点群体外的,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我市创业人员)(以下简称其他群体)。
(2)小微企业: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富民创业贷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全员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足额缴费、无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3)在我市居住和生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项目应是最近 5 年内登记注册,且申请人最近5年应无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 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贷款额度
(1)个人富民创业贷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对雇用5-7人的创业项目,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对雇用7人以上的,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小微企业富民创业贷最高额度,按照企业当年实际招用人员数量,按每人不超过15万元的标准,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3、贷款期限
个人富民创业贷贴息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富民创业贷贴息期累计不超过2年。为确保资金安全,实行一年一贷。
4、贷款贴息
(一)在执行贷款利率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对富民创业贷支持的重点群体,lpr-150bp 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对金额在 30 万元(含)以内的贷款对合同签订日 lpr-150bp 以上部分给予贴息支持,超过 30 万元贷款对合同签订日 lpr-150bp 以上部分的 50%予以贴息(不分段计算)。
(二)其他群体,财政贴息按重点群体贴息标准的50%执行。
(三)小微企业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在借款企业承担lpr-150bp 以下部分的基础上,财政对剩余部分给予不超过 200bp 的贴息。
二、初始创业补贴
对持《就业创业证》的我市户籍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合格,首次创业(在我市第一次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1年以内,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未在我市参保或与其他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除外),依法申报纳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农民工所创办的创业主体进行一次性补贴5000元,用于创业者的租金、水电、网络等支出。
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对领取初始创业补贴3年内吸纳就业,并与所吸纳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吸纳1人,给予一次性补贴2000元。
国家支持自主创业
1、创业基金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的科技项目 (2)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以研发阶段项目为主。 项目处于研发阶段:指项目以生产为目的,研制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方法、新装置或对现有工艺、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技术上的实质性改进而进行的一系列技术工作;其成果应为一种具有新产品或新技术基本特点的原型(样品、样机)。 项目处于中试阶段:指项目以生产为目的,利用研发阶段得到的原型(样品、样机)、工艺、技术等成果进行产品的定型设计、获取生产所需的技术参数等一系列技术开发工作;这一阶段包括产品试制与设计、工业性试验以及小批量试生产。 项目处于批量(规模化)阶段:指项目利用中试阶段的技术开发成果进行较大规模的生产活动。 2、申请创业基金的个人或法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在校大学生(含硕士、博士)。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 (3)申请人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无不良在校记录。 支持方式: 根据大学生创业的实际情况,申请创业基金的大学生基本为首次创业,为了便于管理及增强大学生的创业责任感,投资公司拟采取资本金(股本金)投入并对其财务进行监管的方式支持在校大学生的创业行动。 资本金投入:资本金投入以投资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为主,数额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或申请人准备投入的50%且投入一般不超过3万元。 同时投资公司还会从公司注册手续的办理、企业税务的代理、经营中的管理培训及相关政策的把握等各个方面给予申请人新设的企业以支持。 申请: 创业基金对同一个大学生只支持一个项目。 申请人应根据申请支持的项目所处的阶段和个人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 1.申请时间 创业基金不设开始及截止时间,有创业梦想的在校大学生随时可以提出申报 2.申请程序 符合创业基金申请条件的项目,申请人可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请: (1)到投资公司网站下载《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材料汇总》,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 (2)按统一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书、可行性报告以及附件等)。 (3)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邮寄或e-mail到投资公司 投资公司的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创业街sbi7号楼一楼 高先生收(信封正面注明:申请大学生创业基金) e-mail:fund@whibi.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申请大学生创业基金) 网址:http://www.whibi.com/ www.cnasdaq.com 3.申请材料 申请创业基金支持的大学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书》 《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书》在《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材料汇总》中提供。申请人按填写说明规定录入相关内容,并打印出完整的《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书》。 (2)《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须按通用项目报告的要求及格式进行编制。该报告可以由申请人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有关中介机构编制,报告中所涉及的有关数据须与《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书》一致。 (3)申请材料附件 申请材料主要附件包括: ①申请人身份证及学生证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已经经营一定时间的企业,需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及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加盖审计单位印章。 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和本年度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 拟新设立企业的个人需提交在校期间学费已缴清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的复印件)。 ④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的复印件)。 ⑤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奖励证明、用户定单等的复印件及产品照片)。 ⑥个人的品行证明及所在院系的推荐意见书 企业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投资公司将不再受理该大学生的申请。 申请受理: 1.受理单位 投资公司负责受理创业基金项目的申请。 2.受理处理 投资公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投资公司一般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向申请人电话告之。 受理审查合格的项目,投资公司将组织有关专家和机构对其进行立项审查。立项审查未通过的项目,投资公司一般自对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之日起四个月内,电话通知。 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申请人可根据需要备份申请材料。 立项与监管: 通过立项审查并报创业基金支持的项目,投资公司将于立项之日起20日内以申请人可以获知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并与其签订〈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合同》。 投资公司对创业基金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内容和要求: 1、 创业基金支持的项目必须入驻sbi创业街孵化,否则将不于考虑对其给予支持。 2、 创业基金支持的额度不超过申请人自有投入的50% 3、 申请人入驻后自主经营,投资公司对其公司财务状况定期核查。如发现有违反法律规定及转移公司资产的情况则投资公司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处理。
自主创业国家政策支持
失地农民凭《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证》(简称《再就业证》)或《再就业 优惠证》,自主创业可以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 )可免费享受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2) 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资金扶持。
(3) 自主创业所从事的经营项目不是国家限制行业,还可在一定条件下 享受如下优惠:
①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所有各项行政性收费。
②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费和所得税。
③到农村开发荒 山、荒地、荒滩取得的收入,免征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