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部特色活动(创新创业活动部部门简介) -凯发官网首页
创新创业活动部部门简介
创新创业的定义随着创新的扩散,昨日的旷世奇想造就了今日的习以为常。
首先,创新不仅是发明。创新可能涉及发明,但是创新所涉及的范围更为广泛,它包含深入理解客户是否需要或渴望某项发明,如何与其他伙伴合作来传递创新,以及随着时间的推移,如何让创新实现自身的价值。冰不是图德发明的,玻璃也是源于大自然的馈赠,但围绕它们的创新却层层展开。
其次,创新需要产生回报。简单地说,如果某天你希望获得再次创新的特权,那么你需要确保所做的创新对你或你的企业有所回报。通常我们定义可行性,需要达到两项标准:创新必须能够自我维持,并能够取得资本回报。所以创新需要带着资本的镣铐。没有财务约束的创新要么是笑话要么是灾难。
再次,创新并非全新。正如一位生物学家的格言:每个生物都来源于其他生物。然而,我们往往忽略了一个事实,即大多数的创新都是基于以往的经验而出现的。创新无需对世界是新的,只需对于一个市场或者行业而言是新的就可以了。用北方的冰块来解决南方的热,其实就是用你的习以为常创造我的匪夷所思。任何差异化都是创新的基础。
最后,创新需要超越产品层面的思考。创新应该超越产品本身,可以是开展业务和赚钱的新方法、产品和服务的新体系甚至是你所在的组织与客户之间互动的新模式。这可以视为一种新的商业逻辑。
所以,创新可以精简的定义为:创造出可行的、崭新的提供形式。它不仅是发明,还得有回报,这样才能可行,它也并非全新,但需要超越产品层面来思考。
创新创业部部门工作总结
2021年内蒙古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
(一)完善评价标准
1.各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实际贡献。
2.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其人员范围是:盟市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自治区高校、党校、社科、卫生、农牧林业科研、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的系列(专业),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替代论文要求。其人员范围是: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各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3.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
4.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全区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53号)执行。
(二)创新评价方式
1.实行考评结合。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他系列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2.实行以考代评。计算机、外语翻译职称,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通信等系列中初级职称,按国家统一安排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相应的评审或认定。
3.实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自主评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的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4.推行网上申报评审。自治区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中小学教师系列包头市中小学教师等部分系列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鼓励有条件的盟市、评委会和自评单位试行网上申报评审。
(三)继续下放评审权限
将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高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中小学教师副高级(含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下放到学校,由学校自主开展评审。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具备条件的盟市,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四)破格申报条件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直接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系列,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不参加考试,直接参加评审: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2.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1)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地区工作,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二、三等奖的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含原盟市科技科技成果一等奖)两项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
(2)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
(3)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4)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
3.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自治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自治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调入(调整、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5年内初次申报职称,可不受职称任职资格限制,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参评相应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5.上述通过破格申报条件取得职称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
1.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图书、翻译、计算机等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实行评聘分开。
2.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2)其他事业单位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原则上按照单位高级岗位空岗数推荐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申报总数应控制在已设高级岗位数的5%以内。盟市申报比例以旗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衡量,自治区直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以主管部门为单位衡量;中初级职称评审,由盟市、区直部门根据专业技术人才实际统筹安排。
(3)符合“(四)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参加评审。
(4)为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评聘管理,对参评人员受聘时间不做硬性要求,由各盟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5)对于基层卫生等“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系列,各盟市应在做好以往人员聘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基层岗位设置实际,统筹把握好申报评审数量和质量。
(六)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对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农牧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对苏木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2.打破学历专业限制。在旗县(市、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的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3.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在规定的考核认定年限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开展新型职业农牧民职称评审试点。自治区农牧厅要从职业农牧民的实际出发,在有条件的盟市组织开展试点,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科技队伍建设。
5.经组织选派到苏木乡镇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实际工作业绩。
6.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
(七)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中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副高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考评结合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2.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3.依托自治区工商联、科协所属学会,探索开展全区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4.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非公有制领域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批准的年限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八)继续实施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职称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实绩。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援鄂医疗卫生人员和自治区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免除自治区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提前一年参加职称评审。其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且满足职称评审业绩成果条件的,可不受现有职称取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具体人员范围由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九)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具体评审办法另行印发。
(十)促进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有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一)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十二)考核认定
1.在站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再进行认定)。
2.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以考代评专业除外),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创新创业部部门职能
大学的学生会里的创新创业部的职责通过举办多样化的活动,普及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
1.开办创业、就业培训班,举办“创业之星”大讲堂, 在广大同学中宣传普及创业、就业知识,培养知识型人才;
2.举办创业计划大赛、erp沙盘模拟大赛等专业性比赛,挺高参赛者创业能力、团队精神、职业能力;
3.与公司、企业洽谈项目,鼓励会员参与项目实践,为公司、企业输送合格人才;
4.对评估合格创业项目予以支持和帮助,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中心思想大学学生会创业部是在学生会领导下的一个部门。1.以“奉献、实干、高效、创新、孵化”为宗旨,服务广大师生青年团员,为广大学子创业提供信息交流平台。2.维护学生创业的合法利益,学生会创业部工作内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开展一系列创业知识培训、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创业思维和创业实践能力,激发同学们的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创业能力,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加强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和敬业精神、团队精神的培养,创业信息的收集与传播,提升科师大学子的创业能力,发挥联系学校相关部门与广大创业学子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带领学生参加相关创业社会实践活动,维护学校创业秩序,为同学们的创业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优良环境。3.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广大学子的创业提供信息服务保障。
创新创业部活动有哪些
为引导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打造支持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入驻中南大学大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的大学生企业和工作室提供优质指导和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创业园在中南大学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由学校本科生院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具体管理。创业园以培育大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宗旨,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实践环境,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指导与帮助。
第二条 中南大学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和工作室可申请入驻创业园。其中,企业指由学生组建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实体;工作室是指学生组建的暂时还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的创业实践团队。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本科生院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创业园的管理,其职责包括:
1.为创新创业学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资源共享空间和创客空间,促进学生把奇思妙想转化为现实产品,发挥政策集成和协同效应,推进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实践与孵化相结合,实施多元化服务。
2.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体制机制。开发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大学生创业培训,帮助聘请指导教师、法律顾问,对学生进行开业指导,帮助学生申请小额贷款和熟悉政府相关优惠政策,指导优秀企业申报相关基金,提升学生创业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3.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积极支持学生申报各级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参加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为投资机构与创业者提供对接平台,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创业咖啡和项目路演等活动,提高学生创业实践能力。
4.厚植鼓励探索、鼓励创新、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将学生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树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营造创新成才、创业报国的浓厚氛围。
5.制定考核办法,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定期对入驻的在读学生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可获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加强对入驻企业和工作室的考评,建立入驻企业和工作室年度评估制度和清退措施,对于经营不善、管理混乱的企业和工作室进行清退。建立孵化成功企业的退出机制,为成熟企业提供进一步的支持和帮助。
第三章 入驻条件与程序
第四条 入驻条件
(一)大学生企业
1.中南大学在读、休学创业或者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办的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由大学生担任;大学生创业团队成员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30%。
2.创业园重点支持科技类或科技服务类项目。
(二)大学生工作室
1.鼓励中南大学在读的大学生组建创业团队,创建工作室,并依托工作室向创业园申报创业项目,申请入驻创业园。
2.申请入驻创业园的工作室应该具有较好的项目,有一定的科研创新水平,市场前景较好。
第五条 满足下列条件者优先入驻:
1.项目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创新创业基金支持的学生企业或工作室,优先入驻创业园。
2.入选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的项目团队(包括企业和工作室)优先入驻创业园。
3.参加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政府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比赛,且成绩优异的项目团队(包括企业和工作室)优先入驻创业园。
4. 经由创客空间、众创空间等平台培育的优秀项目,获得校级以上创新创业立项,学生自主开发的较成熟的创业项目优先入驻创业园。
第六条 申请入驻流程
1.学生企业或工作室提出入驻申请,填写《中南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请登记表》,经企业或工作室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毕业学生需验看毕业证书)。
2.学生将《中南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入驻申请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仅限毕业生)、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商(创)业计划书(或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和附件提交给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
3. 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受理学生企业或工作室入驻申请,对学生提交的材料和资质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批准入驻。
4.学生企业或工作室与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签订《中南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协议》。学生企业入驻创业园时间原则上为3-5年,首次入驻时间一般为3年,协议期满后可根据情况进行续签。工作室入驻创业园时间原则上为2-3年,首次入驻时间一般2年,期满后可申请延期。
5.企业或工作室办理入驻手续,落实经营场地,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及相关资料归档。
第四章 享受的优惠待遇及管理
第七条 创业园为入驻企业和工作室提供以下支持与优惠:
1.提供办公场所,以及包括桌椅在内的办公用品等设施设备。
2.为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银行开户等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政策咨询,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公司或通过专家库为企业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
4.提供创业培训、模拟实训、项目孵化、信息服务和成果展示等系列配套服务。
5.可进入学校孵化基地、实训基地、创客空间等平台进行实践实训。
第八条 入驻企业和工作室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1.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和《中南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入驻协议》。
2.遵守创业园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保证用水用电、财产和人身安全,对出现安全事故的学生,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创业园实行“零租金”入驻,不收取场地租金。入驻企业和工作室须缴纳保证金1200元,用作场地及办公家具人为损坏等损害的赔偿风险担保。
4.批准入驻创业园的企业和工作室一律采用合同制管理。
第五章 入驻企业和工作室的退出
第九条 入驻企业和工作室不再需要使用创业园提供的场所等,可提出退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第十条 认定企业和工作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创业园将发放《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退出创业园:
1.项目终止。
2.对创业园提供的场所利用率较低。
3.严重或屡次违反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4.项目不适宜在创业园继续进行开发。
5.有转租行为。
6.其它必须退出创业园的情况。
第十一条 入驻企业和工作室在收到《退出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必须结清应缴费用,撤出设备,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为中南大学大学生创业园入驻企业和工作室。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南大学本科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南大学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中大学字〔2009〕76号)同时废止。
创新创业活动部部门简介怎么写
通常团队是由员工和管理层组成的一个共同体,它合理利用每一个成员的知识和技能协同工作,解决问题,达到共同的目标。团队的构成要素总结为5p,分别为目标、人、定位、权限、计划。
个人,或称为个体,指一个人或一个群体中特定群体。
二者有本质的区分发,个人在战斗的时候,你不会把这个当成自己的使用,觉得每天可以睡到自然醒,然而当你加入一家公司的时候,你会发现你的作息时间很规律,不能给自己一个理由在跟以前一样的生活,你的生活将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你加入了团队,你会当成自己的一份事业,相信对待事业的态度是不一样的。
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当一个团队的战斗的时候,团队的作战就像军队的作战一样,然而团队的分工合作,团队成员的各司其职,助力你事业的发展。
个人的时候,你的信息可能不能及时得到更新,出现信息闭塞,个人是单打独斗,而且单打独斗的时代,已经结束了,现在是团队合作的时代。刘备找了4个人,建立了蜀国,朱元璋找了8个人,建立了大明王朝;毛泽东找到10个元帅,建立了新中国;耶稣找了12个门徒,建立全球最大宗教之一的基督教;马云找了18个人,建立了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帝国(阿里巴巴);孔子找了72个门徒,建立儒家思想影响全世界!
创新创业部工作
创新创业部能开拓人的思维,能够通过创新创业激发人的潜在力,每个人的潜力都是无限的,就看怎么去挖掘?
如果你在这个部门的话,那么你会跟着慢慢的头脑变得很聪明,你的一些思维会变得很不一样,想法也会变得很不一样,你不管干什么事儿?或者做什么事儿都会有自己独到的一面!
创新创业活动部部门简介及职责
科创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指导并依托科技协会、创业协会举办科技创新创业活动;
2、宣扬科技创新创业知识,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教育活动;
3、组织参加科技创新创业竞赛;
4、管理创业中心,负责创业团队的进驻、管理、退出工作。创业协会举办科技创新创业活动。
创新创业部部门介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了全国《就业创业证》查询系统(http://jyjc.mohrss.gov.cn)
面向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就业创业证》信息和享受政策情况查询。
劳动者可通过全国《就业创业证》查询系统,或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进行查询。
各级机构也可登录全国《就业创业证》查询系统后,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所属区域,查询相关人员的就业创业证信息、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享受政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