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生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凯发官网首页
1、对初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大中专毕业生,实行“创业备案”制度,备案期1年,不收取任何费用。对大中专毕业生初次创业申办企业的,实行注册资本“零首期缴纳”,自领取营业执照2年内缴足出资人认缴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2、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额度可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年,到期确需展期的,可展期1年。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对己经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按时足额还清贷款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可提供二次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3、对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实行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用电与非普工业用电同价政策。
4、对初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大中专毕业生,免缴地方税收3年,减半征收地方税收2年。
云南省大学生创业有些什么优惠政策?
根据昆明市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业户,2009年起营业税起征点从12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申办营业执照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结,2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首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可按上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参加工伤保险的,可按用工人数、经营面积或工程总造价等情况实行实名制定额缴费。
新政策扩大了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同时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金额。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前2年继续保留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首次创业人员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昆明市3人至5人就业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带动6人以上就业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