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创新基层政法工作,不断提高 -凯发官网首页
基层基础事业是整个政法综治工作的根基,要做好基层政法工作是推动其发展的基石。
一、强化“三个向一线”,提升政法综治队伍建设。
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组织及队伍建设是核心,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创造性地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及队伍建设,充分体现力量建设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科学性。要普遍加强管理区和社区综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综治专干,落实待遇、明确职责、强化培训、加强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平安建设中的组织者、实践者作用。二要充分发挥基层政法的作用。
二、以“三个创新”,创新基层政法综治理念和机制。
加强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理念和机制创新是动力。我们要以迎难而上的勇气、开拓创新的思维,在工作理念上、体制上、机制上寻求突破,充分体现机制建设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创造性。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的理念,把群众的意愿作开展政法工作的“第一信号”,把服务群众作为基层政法干警的“第一职责”,把群众的评价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尺度”,把群众的利益作为执法为民的“第一事务”。建立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行业协会以及建设、林业、水务等诸多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推进“三调联动”,从而实现独立运行向多方联动转变。
三、“四化并举”力求加强政法综治各项基础性工作。
现如今推进政法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做深做细各项基础性工作,我们就要更加重视贴近大局,全面抓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充分体现工作举措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主动性。
以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调解“多元化”之路。要坚持“矛盾不上交”的理念,加强社区、管理区、治安调解、医患纠纷等调解组织建设,全面筑牢“第一道防线”。要完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各类调解组织的积极性,实时、动态、深入地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及时、妥善、就地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