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门创业落户(人社部门创业落户流程) -凯发官网首页
人社部门创业落户流程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放宽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人口”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人才引进步伐,推进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现将我市部分户籍准入条件调整如下:
一、学历落户
凡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一)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二)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的,不受年龄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学历的,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二、在校大学生落户
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均可迁入本市落户。
三、人才引进落户
(一)专业人才落户。
凡符合专业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参照《西安市a、b、c类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认定的a、b、c、d、e类人才;拥有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人才;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专业人才。
(二)技能人才落户。
凡符合技能人才标准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技能人才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前十名获得者;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获得者;具有首席技师、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者;具有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者;受到市级以上评定表彰的各类技能人才。
四、投资创业落户
凡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其法定代表人、员工和个体经营者可迁入本市落户。
五、投靠直系亲属落户
本市户籍人员,均可申请其直系亲属投靠落户。
直系亲属是指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六、安居落户
(一)在我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落户。
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合法固定住所包括:
1.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根据《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市政办发〔2006〕52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通过购买、房改、接受赠予、继承、经批准自建等途径获得房屋合法产权并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所;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租住属公有产权的房屋并持有使用证明的住所。为方便群众落户,在小区已具备落户的条件下,对于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2.农村地区合法固定住所。参照城市地区合法固定住所概念中“直系亲属拥有房屋所有权并供其居住的住所”等要求,农村地区应出具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出具的宅基地使用证明。
(二)在本市居住生活并缴纳社保人员落户。
凡在本市居住生活,在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2年以上,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迁入本市落户。
人社部门创业落户流程图
办理条件
1、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名称的人员)范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在本市就业创业;
3、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4、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武汉市民之家公安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
3、市局审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
办理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武汉市民之家公安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创业人员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
5、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权属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及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该自有房屋立户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未立户的需房主书面同意;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地址
办理机构名称:武汉市公安局
办理机构地址: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b12窗口
办理机构电话:027-85395115
人社部审批落户的要求
可以按照以下五种方法进行认证:
1、社保部门静默认证
社保部门通过大数据进行静默认证,无需退休人员进行任何操作就可认证。
前提是退休人员有医疗数据、出行住宿、交通等数据,如果退休人员没有就医、外出旅行等历史数据,有关部门也无法抓取大数据进行静默认证。
2、街道、乡镇社保中心进行认证
退休人员持有效证件,一般是身份证与社保卡至户籍所在地的劳保所进行认证。由劳保所工作人员进行登记认证。
3、单位认证
由退休单位统一组织退休人员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这类认证一般以干休所、养老院、敬老院等单位为主。
4、网络认证
除了静默认证,认证最普及的就是网络认证,登入相关程序,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即可。
5、其他认证
对于一些行动不方便的人员,也不会通过网络认证的人员也有2条特殊途径。
一是由劳保所委托人员入户进行实地认证;
二是按照要求选择指定报纸的指定日期进行拍照,由代理人进行协助认证。
人社局落户政策
毕业生户口有两种解决方法,一迁到工作地,二返回原居住地,返回原居住地和返回县级人社局是一样的,你到时还是要去人社局拿走迁议证落户
人社局就业创业
就业创业证电子版流程:
1、打开,点击右上角关注;
2、点击右下角“个人中心”进行身份验证;
3、在个人中心点击“绑定信息”进行实名认证;
4、输入身份信息;
5、完成人脸识别;
6、完善个人信息;
7、首次进行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的,回到公众号凯发k8国际首页点击“业务大厅”;
8、点击“就失业登记”;
9、选择个人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
10、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后等待后台经办人员审核通过;
11、办理过就业或失业登记后,电子《就业创业证》自动生成可在个人中心中点击“电子档案”查询、下载;
12、点击“就业创业电子证”;
13、点击“就业创业证详情下载”下载电子《就业创业证》;
14、下载后的电子《就业创业证》
法律依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提供服务,根据就业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人社部门创业落户流程及时间
第五十五条 在我市连续居住满3年(以办理《居住证》为准)、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并有自有住房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申请落户中山,户口登记在自有住房。
第五十六条 在我市连续居住满5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没有自有住房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申请落户中山,户口登记在居住辖区社区(居委会)集体户。
申请人需在《居住证》签发镇区申请落户,且应当最近在该镇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以提交申请资料当月起前溯)。
第五十七条 夫妻投靠入户:在本市与配偶实际共同生活,且配偶为家庭户口、有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夫妻投靠。
第五十八条 子女投靠父母:具有本市户籍、自有住房的人员,其外县市户籍的子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子女投靠父母:
(一)子女尚未成年,与父母一方或双方分居两地的;
(二)子女已成年但正在全日制在校就读的未婚(不含离异)学生的。
第五十九条 父母投靠子女:具有本市户籍、自有住房的人员,其父母可申请投靠,不受年龄限制。父母有多名子女的,可自行选择投靠其中一名子女。
被投靠人的住房产权属父母亲的,被投靠人配偶的父母暂缓投靠。
投靠人通过投靠子女入户中山,投靠人的父母再申请投靠的,应当提供该投靠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住房证明。
被投靠人父母已离婚(或再婚重组了两个家庭),现父母双方都申请投靠子女入户的,允许其中一方申请投靠。
第六十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根据我市人才入户有关政策向人社部门申请人才入户:
(一)到我市报到的高校及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我市企业聘用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下列人才:
1.具有教育部承认学历的人才:
2.具有经市人社局核定的中级职称或高新技术企业急需的初级职称,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
3.取得有效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
4.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员。特殊专业技能须由用人单位正式提出,要求必须按照以上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核定。
(三)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有创新创业项目落户我市的紧缺适用人才可适当放宽入户条件。
人才入户政策详细内容由人社局出台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六十一条 全面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第六十二条 经市发展总部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我市总部企业,该企业聘用的高层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户口迁入中山。
第六十三条 在我市注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请投资入户:
(一)实缴资金达1000万元(含本数,下同)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制造业(以统计部门的行业分类国民经济分类标准为凭)企业,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5个;实缴资金每增加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再一次性给予当年入户指标5个;
(二)属上规上限(以统计部门的行业分类国民经济分类标准为凭)且年营业额达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2个;
服务型企业含基建类项目投资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2个。
第六十四条 在我市注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请纳税入户:
(一)当年度实际缴纳税款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属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市总部经济企业的,给予次年入户指标5个;
(二)当年度实际缴纳税款金额1000万-5000万元(最高值含本数,下同)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给予次年入户指标2个;
(三)当年度实际缴纳税款金额100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次年入户指标2个;
(四)当年度实际缴纳税款金额10万-1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次年入户指标1个。
第六十五条 符合我市投资入户、纳税入户政策的企业,可申请将入户指标给予企业投资者或家属或企业聘用的中层业务骨干、优秀员工落户。
符合投资入户、纳税入户政策的企业不得买卖和转借使用入户指标。入户指标不累积,逾期自动作废。
实际缴纳税款金额包含企业在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的所有税种金额(不含企业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
同一企业仅有一次性入户指标的,不得重复申请和使用入户指标。原有一次性入户指标的企业,如在次年纳税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可按相应的纳税入户政策申请使用入户指标。
第六十六条 在我市荣获国家级、省级或市级劳动模范、“‘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异地务工人员”或“中山市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流动人员,可申请入户。
荣誉人员入户资格自凯发官网首页的荣誉证书签发日期或表彰文件签发(印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逾期申请迁入户口,视为自动放弃入户资格。
第六十七条 驻扎我市的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符合随军政策条件的,可申请随军家属入户。有自有住房的,入户家庭户;无自有住房的,可入单位集体户,未成年子女可随
入户中山需要多长时间?
35个工作日
人社部门通过后几天发放创业补贴
学校里面的创业就业补贴一般是年末才发,因为学校的预算也是在日历年年底结转的,今年的账目肯定得在今年结清,否则到了第二年,去年的一些东西就会不被认可,财务审核账目也会很麻烦,所以创业就业补贴一般也得根据财务需要来结算
创业人才落户
相对简单。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专业技能、学历水平等。其次,需要在东莞有稳定的工作或创业项目,并符合东莞市人才政策。最后,需要通过申请提交材料并经过审核后才能落户。整个流程比较规范且较为公正。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人才落户政策和申请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具体了解。
人社局落户提交什么材料
北京毕业生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流程及时间
引进毕业生工作全程线上办理,流程分为以下阶段。
(一)调查需求
9月底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分析主管单位报送的下一年毕业生需求。
(二)分配指标
10月底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主管单位分配下一年指标数量。
(三)确认落户期限
主管单位指导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协商确认后,选择工作满半年或三年办理落户。郊区中小学、幼儿园及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引进的毕业生工作满三年办理落户。
(四)申报公示
1.次年1月至8月,用人单位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向主管单位提交毕业生信息。
2.主管单位审核无误后,经毕业生本人同意,通过凯发k8国际官网公示拟引进毕业生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学历等信息,并公布主管单位的监督电话和联系地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主管单位应及时核查处理。
3.经公示无异议的,主管单位通过系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毕业生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审核通过的,主管单位或用人单位自行打印《xx年北京市引进毕业生审批表》及《接收函》;审核不通过的,停止办理引进。
(五)办理落户
1.达到约定落户期限后,用人单位通过系统填报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及原户籍等信息,主管单位审核并提交落户信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比对审核通过的,主管单位自行打印《非北京生源报户口介绍信》;不通过的,撤销《接收函》,停止办理落户。
2.主管单位到公安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注
人社局创业补贴政策
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条件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毕业两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海外留学归衡人员、职业(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以上学生租赁经营场地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大学生创业补贴标准具体标准为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一万元。以上资金从市县两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按照属地原则分别列支。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招聘、人事、劳动保障代理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