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南宁创业贷款电话(南宁市大学生创业贷款) -凯发官网首页
南宁市大学生创业贷款
南宁组合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3、借款合同签订后,到相关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南宁大学生创业贷款去哪申请
有
经材料审核和实地评估,广西联讯投资有限公司、广西众创加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8家单位被认定为南宁市2022年首批创业孵化基地。
据介绍,南宁对经认定授牌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每扶持一户孵化企业成功运营一年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按每户1.3万元/年的标准予以基地管理服务补贴,服务每户孵化企业可享受管理服务补贴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创业孵化基地每成功孵化一户创业团队,按每户2000元的标准予以基地一次性孵化服务补贴,每个基地每年享受孵化服务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南宁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2020标准
1、从事科技研发与应用、新型材料、生物制药、工程设计、美术设计、动漫创意、文化传播、电子信息等业态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优质创业项目的;
2、具有较好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和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进行研发经营的企业;
3、在校级或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的项目,尤其鼓励拥有各类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项目。创办的企业和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并且具有明确的创业意向和创业方案;
4、特困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可适当放宽入驻条件;
南宁市大学生创业补贴
2021年,学生资助,如果你错过时间了的话,你可以申请补交材料,就是一定要申请补交材料,然后把你的情况给老师,给向领导说一下,告诉他们你为什么错过时间了,然后一定要态度好一点,然后所以我们学生资助错过时间,可以补交材料
2021年,学生资助,如果你错过时间了的话,你可以申请补交材料,就是一定要申请补交材料,然后把你的情况给老师,给向领导说一下,告诉他们你为什么错过时间了,然后一定要态度好一点,然后所以我们学生资助错过时间,可以补交材料
南宁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南宁创业补贴申领的流程有哪些
1、毕业年度符合条件的南宁市高校、中职(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交申请材料
2、毕业生所在院校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符合条件通过审核
4、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5、签署审核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整理报送市人社局
6、复核符合条件的,公示5个工作日
7、向市财政申请划拨资金(14个工作日,不列入承诺审批时限内)
8、由市人社局发放至毕业生个人账户
南宁市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
2022届南宁毕业生,这笔补贴发放工作已启动!10月底前将全部发放到位!
在毕业学年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属于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特因人员(孤儿)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均可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南宁市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文件
所有南宁都是一个创业园,只要你发挥你所长的地方就是一个创业园
南宁市大学生创业贷款利息
一、南宁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60万。未婚单身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达1500元(含)以上的,贷款最高限额放宽至50万元;(二)夫妻双方均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双方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和超过2000元(含)的,贷款最高限额放宽至60万元。
二、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下的年利率4.00%,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广西大学生创业贷款
二、首贷(第一次贷款)方面要求:
1.预申请(在毕业高中报名申请认定或者就读大学提供认定材料)。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2.贷款申请。领取大学录取通知书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https://sls.cdb.com.cn)注册,填写好相关信息,尤其是必填项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3.预约:在各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众号进行预约。
4.现场签合同。带上申请表、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在校大学生的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申请表上填写的)同时到现场办理。
南宁市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1、是扩大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全区国有企业要做好人才储备计划,积极针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群体设置工作岗位,提高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比例,严禁设置不合理门槛。
2、是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原则上取消反担保。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的限额标准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毕业5年内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扶持补贴;对创业地在贫困县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万元。
3、是促进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补贴,并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4、是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和兜底保障。对建档立卡农村家庭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咨询全覆盖、就业培训全覆盖、就业推荐全覆盖”,提供一对一就业帮扶。对离校后未就业的困难毕业生,优先开展实名登记和就业帮扶。加强困难毕业生的兜底保障,对残疾、享受城市低保、属于城镇零就业家庭或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等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鼓励各地在机关事业单位或经营性单位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就业,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5、是优化就业服务。对延迟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持续开展线上招聘服务,加大岗位信息、职业指导、网上面试等服务供给。支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针对高校毕业生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按照招聘会服务人数、成效和成本,给予一定就业创业服务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