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规定(创业板规定必须1月31号前预告业绩) -凯发官网首页
创业板规定必须1月31号前预告业绩
不同交易所对业绩预告披露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所以不同交易所业绩预告对应的状况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2、上交所。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3、深交所主板。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每个财季度结束后下一个月的15号之前。
4、中小板(属于主板)。业绩预告强制披露,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
5、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创业板公司不再强制要求披露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但属于下列情形还需要在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创业板一季度业绩预告规则
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
1.一季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 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
3.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
4.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b.业绩快报
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创业板业绩预告披露 50%时间规定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有关规定:
1、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创业板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在1月31日之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3、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创业板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占有重要的位置。
创业板一月31没有预告年报
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创业板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在1月31日之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创业板业绩预告新规定
创业板业绩预告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但出现以下情况才要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4、期末净资产为负。上市公司业绩是影响股票涨跌其中一个因素,当上市公司业绩较好,说明公司经营能力好,股票值得投资,股票上涨概率较大。
创业板一季度报什么时候披露
最新规则:萊垍頭條
1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本所有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 萊垍頭條
2 、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在 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的 前三个月、 前 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并公告 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凯发k8国际的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頭條萊垍
创业板规定必须1月31号前预告业绩吗
2020年6月规则修订后,创业板公司不再强制要求披露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但属于下列情形还需要在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净利润指标:净利润为负;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净资产指标:期末净资产为负;其他情形:出现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创业板不需要披露业绩预告
1、上交所(含科创板):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出现亏损、扭转为盈或者净利润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涨50%的情况,应该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没有上面的三种情况,可以不进行年报的预告披露。半年报和季报没有强制规定。
2、深交所:主板: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业绩预告的时间一季度业绩预告应在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半年度业绩预告应在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应在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年度业绩预告应在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中小板(属于主板):公司应披露半年度、前三季度、年度业绩预告,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创业板公司不再强制要求披露业绩报与业绩预告,但属于下列情形还需要在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① 净利润指标:净利润为负;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② 净资产指标:期末净资产为负;③ 其他情形:出现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创业板4月10号必须披露一季度业绩
根据《创业板信披露业务备忘录》规定,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4月10日,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规定披露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睌于1月30日。
创业板1月31日必须出业绩预报吗
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公司应当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为:一季度预告在当年的4月15日前;半年报预告在当年7月15日前;三季度预告在当年10月15日前;年预告在次年的1月31日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进行年报时候,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出现亏损、扭转为盈或者净利润比上一年下降或者上涨50%的情况,应该在本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进行业绩预告。
没有上面的三种情况,可以不进行年报的预告披露。
对于深圳交易所的主板市场,在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并且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出现增长或者下降50%的情况、期末净资产为负以及年度营收低于1千万元,应该进行业绩预告,年报预告应在次年的1月31日前。
二市对于科创板和创业板没有硬性规定。
创业板一季报预告规定
创业板上市公司各财报披露时间窗口分别为
年报、1季报:1到4月
半年报:7到8月
3季报:10月
其中一季报的业绩预告信息披露而言,创业板是强制披露的(不晚于4月10日)。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 3 月 31 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一季报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在 4 月份的,应当在 4 月 10 日之前披露一季报预告。同时,如果需要发布一季报业绩预告修正的,其发布时间不得晚于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