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自主创业补贴申请(深圳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怎么填) -凯发官网首页
深圳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怎么填
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材料: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
3、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还款计划;
5、合伙经营捆绑式贷款还需提供合伙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创业证》、《合伙协议/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6、一次性创业申请表。
深圳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怎么填写
可以以个人名义购买社保,不能是单位购买。因为领取创业补贴必须是在失业状态下才可以领取。
二、创业补贴申请资料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按年度申请。首次申请应于初创企业与户籍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为其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后,向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证明书)
2.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3.招用本市户籍人员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验原件);
4.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5.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及纳税证明。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如果是自己缴纳的创业补贴,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在事业条件下的情况下领取的创业补贴的,但是如果有单位购买社会保险,那就不可以进行办理了,
深圳创业补贴企业注册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补贴对象成功创业的(在本省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一)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
(二)领取毕业证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三)军转干部;
(四)复退军人;
(五)登记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人员
申请材料
(一)《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属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应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其他身份认定证明复印件,属在校生或毕业生的应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属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四)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六)推行“告知承诺制”的地区,申请人按规定提交前4项材料,并承诺6个月内提供第(五)项材料的,还应提交承诺书。
深圳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怎么填啊
初创企业补贴申请条件
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对象为,未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及其在本市创办的正常经营并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初创企业。
本办法所称自主创业人员,是指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内和休学创业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登记失业人员;
(四)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五)随军家属;
(六)残疾人。
本办法所称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从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初创企业补贴申请资料
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初创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以后,向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初创企业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证明书)
2.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3.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4.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及纳税证明。
初创企业补贴发放方式
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相关补贴拨入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可委托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放。初创企业补贴为一次性发放补贴。
初创企业补贴发放标准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自取得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5000元的初创企业补贴。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经核实合伙人条件、出资比例等,按该初创企业首次申请时的商事登记合伙人人数每名计发5000元初创企业补贴,其中商事登记合伙人应具有自主创业人员身份。初创企业补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合计金额不超过5万元。
具体的补贴政策,您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深圳个人创业补贴怎么申请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证明书)
2.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3.招用本市户籍人员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验原件);
4.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5.税务登记证(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及纳税证明。
深圳市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和休学创业学生;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留学回国人员(包括深圳户籍及非深圳户籍),以及须为深圳户籍的下列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