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股退市(创业板股退市制度) -凯发官网首页
创业板股退市制度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
(4)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5)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8)因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问题凯发k8国际的解决方案,经深交所同意其实施;
(9)公司股票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11)深交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创业板股票退市规定
1、近两年净资产为负数,连续四年处于亏损状态。
2、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或者半年报。
3、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每股面值。
4、被法院宣告破产或者公司因自身因素宣布解散。
5、三年内被交易所处罚或者谴责三次。
6、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创业板股票的退市制度是什么
创业板退市制度:创业板投资风险报告提醒投资者注意防范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风险。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平均规模较小,经营也不稳定,因此在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同时也蕴含着较高风险。
与主板退市规则相比,创业板退市标准出现不少变化。概括起来即多元标准、直接退市和快速程序。
多元标准:包括公司财报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规定时间未能消除的;公司净资产为负而未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的;公司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限期内不能改善的。
一旦触发上述任何一项退市标准,上市公司都将面临退出创业板的命运。
直接退市:创业板公司退市后不再像主板一样,必须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如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条件,退市公司可自行委托主办券商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出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的申请。
快速程序:缩短退市时间,避免该退不退、无限期停牌现象。出现以下三种情形时将启动快速程序: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和中报;净资产为负;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拒绝表示意见。
退市标准一旦付诸实施,对投资者影响巨大。由于公司退市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必须自行承担,因此,专家建议投资者在参与创业板投资时,应当重点关注上市公司的技术风险和经营风险。
一般而言,将高科技转化为现实的产品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将受到多种可变因素以及事先难以估测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存在出现技术失败而造成损失的技术风险。
此外,处于成长型的创业期企业,盈利模式、市场开拓都处于初级阶段,经营稳定性整体上低于主板上市公司,一些上市公司经营可能大起大落甚至经营失败,因此退市风险较大。
一旦上市公司出现财务或者其他状况异常,导致其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深交所将会对该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处理。
深交所表示,对于那些因上市公司大股东或管理层违法违规造成的公司退市,投资者可以积极行使股东的权利,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对责任方提出索赔,最大限度地弥补损失。
创业板股退市制度是什么
好,我尽量简明扼要的把这个问题的答案传递给大家!
创业板是深市中的一个板块,主要针对的是创业型中小科技型企业,这类公司具备较高成长性的同时,也因为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而具备高风险性,一旦经营不善公司倒闭或因为一些原因被退市都是较大可能的,下面我就来给大家普及一下创业板退市条件的一些基本知识。
创业板自2009年设立以来,10来年的发展使得创业板退市制度也不断完善。这期间经过数次的微调并于2012年5月做过一次较大修改。由于全文较长,避免大家看的费劲,我把总的意思汇总一下,就是:
一、公司出现连续亏损或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的情况下;
二、公司净资产为负的情况下;
三、会计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中为否定意见或者是拒绝表示意见的情况下;
四、财报中存在重大错误或者是虚假内容并且未做改正的;
五、公司没有在法定时间之内公布年报和中报的;
六、公司因为一些原因解散的;
七、公司宣告破产的情况下;
八、公司股票在一百二十个交易日之内累计的成交量少于一百万股的情况下;
九、公司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股权分布和股东人数不能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下;
十、当公司的股本产生变化达不到上市条件的情况下;
十一、公司在三年内受到交易所的公开谴责达到三次的情况下;
十二、当公司股票在二十个交易日之内每天都收在每股面值之下的情况下。
这其中,关键四个要点:
要点一:36个月内三次谴责可终止上市
新修订的上市规则进一步丰富了创业板退市标准体系,如在暂停上市情形的规定中,将原“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改为“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并新增了“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一年年末净资产为负”的标准。
终止上市情形中新增了“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本所三次公开谴责”、“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和“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年末净资产为负”的条件。这意味着,如果上市公司由于各种原因出现财务报表差错或虚假记录,可能会被“勒令”退市。
(注:相较于其他退市地雷来说,投资者最容易踩雷的就是这一点,因为其他关于财务的风险时刻可以在f10看到并提醒自己,但对于上市公司是否此前被警告过,且警告过几次,市场可未必会时时刻刻提醒你,或者提醒你时也未必会在意)
要点二:靠“借壳”恢复上市或遭拒
在众多的st阵营中,不少公司并无实质经营,依靠借壳恢复上市,成为a股市场一道特殊的风景线。不过,根据深交所新规,创业板借壳上市或将被拒绝。
新规明确表示,不支持创业板公司通过“借壳”恢复上市。如在“暂停上市公司申请恢复上市的条件”中,要求创业板公司在暂停上市期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并具有可持续的盈利能力。
此外,针对以补充材料为由拖延时间的,新规要求必须在三十个交易日内提供补充材料,期限届满将不再受理新增材料的申请。
新规还明确规定,因连续三年亏损而暂停上市的公司,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恢复上市的盈利判断依据,杜绝以非经常收益调节利润规避退市。
(注:2019年6月21日,创业板借壳上市再次松绑,壳资源股再次迎来“春天”。所有政策以最新修订为准,所以投资者需要时刻留意规则制度的最新变化)
要点三:财务违规不改将被踢出局
有业内人士透露,在a股两千多家上市公司中,难免会出现违反会计准则的行为。但根据新规,这种企业如果不进行纠正,将被监管层“快速”踢出a股市场。
为杜绝公司通过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来规避暂停或终止上市,新规明确指出,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属于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披露纠正后的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审计报告。如果企业怠慢,在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4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将被暂停上市;6个月内仍未改正的,将被终止上市。
要点四:退市整理期间涨跌幅仍为10%
为及时揭示公司的退市风险,新规针对不同的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形,明确规定首次风险披露时点及后续风险披露的频率。
如果上市公司对深交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没有提出复核申请,该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期限为30个交易日。新规要求在整理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前二十五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将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新规也对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时点、期限、日涨跌幅限制、行情另板揭示及风险提示作出了明确规定。如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另外,根据新规,如果创业板最终退市,公司股票将被统一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了解了创业板退市新规之后,至少我们知道相比于主板,它的退市制度更严格不少,按理说,在这样的制度下应该会出现不少创业板退市股才对啊,但是,事实却是,至今为止,创业板仅仅退市一家--欣泰电气,被退市的原因是涉嫌欺诈上市。
那么,10来年仅退市一只,是否意味着风险很低?非也!首先,之前退市股少,有很多原因,监管方面,大家都懂的,最容易做手脚的地方在于财务造假,所以,细心一点的话你会发现,很多公司年报净利润会表现为亏两年盈一年,其中原因自己体会。现如今,时代变了,随着外资大量引进,股市日趋规范,监管层也做出了很多实质性行动,比如前段时间瑞华事务所事件,就是一个时代的开始,从源头抓起要比抓下游省事不少,如果会计师事务所都被盯的喘不过气来,人人自危、不敢轻举妄动,那么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势必很快“现出原形”,在此背景下,加上经过近几年股市的不断扩容,股市的大背景也发生了逆转,严监管时代已经开启,那么,投资者将会看到越来越多退市股出现,这点需要大家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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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股票退市制度
创业板股票亏损3年退市。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如下:
(1)连续亏损;
(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
(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
(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7)公司解散;
(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12)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
(13)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