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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公司成立
一家电信公司有很多部门,比如:市场部(职责是发展业务)、技术部(职责是对公司的各项技术问题进行研发及维护)、网络部(主要是进行网络建设)、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客服部等等
电信公司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文(2018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信市场秩序,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信网络和信息的安全,促进电信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信活动或者与电信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电信,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传送、发射或者接收语音、文字、数据、图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全国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电信监督管理遵循政企分开、破除垄断、鼓励竞争、促进发展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为电信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和价格合理的电信服务。
第六条 电信网络和信息的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一节 电信业务许可
第七条 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
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第八条 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
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
电信业务分类的具体划分在本条例所附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列出。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目录所列电信业务分类项目作局部调整,重新公布。
第九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运用新技术试办《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未列出的新型电信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二)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组网技术方案;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及相应的资源;
(五)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相关文件。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8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申请时,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电信网络安全、电信资源可持续利用、环境保护和电信市场的竞争状况等因素。
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招标方式。
第十三条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关文件。申请经营的增值电信业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变更经营主体、凯发官网首页的业务范围或者停止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颁发许可证的机关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应手续;停止经营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六条 经批准经营电信业务的,应当持依法取得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专用电信网运营单位在所在地区经营电信业务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照前款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节 电信网间互联
第十七条 电信网之间应当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公平公正、相互配合的原则,实现互联互通。
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拒绝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专用网运营单位提出的互联互通要求。
前款所称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是指控制必要的基础电信设施并且在电信业务市场中占有较大份额,能够对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进入电信业务市场构成实质性影响的经营者。
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八条 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按照非歧视和透明化的原则,制定包括网间互联的程序、时限、非捆绑网络元素目录等内容的互联规程。互联规程应当报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该互联规程对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互联互通活动具有约束力。
第十九条 公用电信网之间、公用电信网与专用电信网之间的网间互联,由网间互联双方按照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网间互联管理规定进行互联协商,并订立网间互联协议。
网间互联协议应当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网间互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网间互联协议的,自一方提出互联要求之日起60日内,任何一方均可以按照网间互联覆盖范围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协调;收到申请的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进行协调,促使网间互联双方达成协议;自网间互联一方或者双方申请协调之日起45日内经协调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协调机关随机邀请电信技术专家和其他有关方面专家进行公开论证并提出网间互联方案。协调机关应当根据专家论证结论和提出的网间互联方案作出决定,强制实现互联互通。
第二十一条 网间互联双方必须在协议约定或者决定规定的时限内实现互联互通。未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中断互联互通。网间互联遇有通信技术障碍的,双方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网间互联双方在互联互通中发生争议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处理。
网间互联的通信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向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网间互联,服务质量不得低于本网内的同类业务及向其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提供的同类业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 网间互联的费用结算与分摊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在规定标准之外加收费用。
网间互联的技术标准、费用结算办法和具体管理规定,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节 电信资费
第二十三条 电信资费标准实行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原则,同时考虑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电信业的发展和电信用户的承受能力等因素。
第二十四条 电信资费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基础电信业务资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增值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市场竞争充分的电信业务,电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电信资费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经征求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意见制定并公布施行。
第二十五条 政府定价的重要的电信业务资费标准,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经征求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政府指导价的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幅度,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经征求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意见,制定并公布施行。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标准幅度内,自主确定资费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六条 制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应当采取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听取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用户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根据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的要求,提供准确、完备的业务成本数据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四节 电信资源
第二十七条 国家对电信资源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合理分配,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前款所称电信资源,是指无线电频率、卫星轨道位置、电信网码号等用于实现电信功能且有限的资源。
第二十八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占有、使用电信资源,应当缴纳电信资源费。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二十九条 电信资源的分配,应当考虑电信资源规划、用途和预期服务能力。
分配电信资源,可以采取指配的方式,也可以采用拍卖的方式。
取得电信资源使用权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启用所分配的资源,并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规模。未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不得擅自使用、转让、出租电信资源或者改变电信资源的用途。
第三十条 电信资源使用者依法取得电信网码号资源后,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其他有关单位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配合电信资源使用者实现其电信网码号资源的功能。
法律、行政法规对电信资源管理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成立电信公司
2002年5月,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重新正式挂牌成立。
中国电信公司成立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移动”),于2000年4月20日成立,是一家基于gsm,td-scdma和td-lte制式网络的移动通信运营商。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7月19日,中国联通主要经营gsm、wcdma和fdd-lte制式移动网络业务。
中国电信,最初被称为“中国邮电电信总局”。1995年进行企业法人登记,从此逐步实行政企分开。
因此联通最早,电信其次,移动最晚!
电信公司成立于多少年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ina telecom”、简称“中国电信”或“中国电信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是中国特大型国有通信企业、上海世博会全球凯发k8国际的合作伙伴,连续多年入选"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固定电话、移动通信、卫星通信、互联网接入及应用等综合信息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拥有固定电话用户1.10亿户,移动电话用户3.35亿户,宽带用户 1.5亿户,集团公司总资产7109.64亿元,员工总数40余万人。
2019年6月6日,工信部正式向中国电信发放5g商用牌照。 2020年5月13日,作为第一批倡议方,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起“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倡议。2021年1月26日,中国电信发布了电信自主品牌5g全网通云手机——天翼1号2021。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成立
中国电信最开始的名称为“中国电信移动通讯邮电总局”,于1995年组建,并开始进行企业法人登记,从此逐步实行政企分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于2000年9月正式挂牌成立。
发展历史如下:
1995年进行企业法人登记,从此逐步实行政企分开。
2000年,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正式挂牌。
2001年, 中国电信被再次重组,进行了南北分拆。产生了北网通,南电信。
2002年5月,新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重新正式挂牌成立。
2008年5月24日中国电信1100亿收购中国联通cdma网(包括资产和用户),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 。
2009年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发放3张第三代移动通信(3g)牌照,此举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3g时代,其中中国电信获cdma2000牌照。
2014年7月15日中国电信正式在全国首批16个城市开放天翼4g手机服务。
2017年12月21日,中国电信官方发布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完成公司制改制 ”的公告。公告称,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完成公司制改制,并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在北京工商管理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中国电信集团企业类型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
2018年12月,世界品牌实验室编制的《2018世界品牌500强》揭晓,中国电信排名第245。
电信公司成立时间
华为成立于1987年,品牌理念是非极致而不为,创始人为任正非,总部位于我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基地。华为是一家以生产和销售通信设备为主的民营科技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it、无线电、微电子、通讯、程控交换机等。
华为成立于1987年
华为成立于1987年,创始人为任正非,总部位于我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华为基地。华为是一家以生产和销售通信设备为主的民营科技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it、无线电、微电子、通讯、程控交换机等。
根据相关数据表明,华为公司在2016年底,全球一共有17万多名员工。并且华为的产品和凯发k8国际的解决方案目前已经应用于170多个国家,为全球50强运营商中的45强以及全球1/3的人口提供了相关服务。
电信公司成立云网中心的意义
答:中流砥柱作用
网络大安全时代,迫切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保障体系。对此,运营商的责任和作用不可或缺。
在三大运营商中,中国电信以云为“堤”,以量子为“盾”。
一方面依托云网融合优势筑牢“安全堤坝”,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赋能网络安全。据中国电信天翼云凯发k8国际的解决方案专家甄文勋近日介绍,“云堤”是国内唯一一个“运营商级”有全球覆盖能力的网络攻击防护服务产品,年均防御大规模网络攻击33万次,防护攻击流量13万tb,处置网络仿冒、钓鱼站点28.2万个,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
另一方面中国电信启动了“量子铸盾行动”,将率先为10个城市的城市安全提供量子安全云,为100个城市提供量子安全组网方案,为1万个政企客户提供量子安全加密凯发k8国际的解决方案,为1000万个移动终端用户提供量子安全通话服务。
电信公司成立于哪一年
中国电信,最初被称为“中国邮电电信总局”。
1995年进行企业法人登记,从此逐步实行政企分开。1998年,邮政、电信分营,开始专注于电信运营。1999年,中国电信的寻呼、卫星和移动业务被剥离出去。2000年,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正式挂牌。2001年, 中国电信被再次重组,进行了南北分拆。2002年5月,新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重新正式挂牌成立。2008年5月24日中国电信收购中国联通cdma网(包括资产和用户),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