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业投资基金(天津创业基金申请条件) -凯发官网首页
天津创业基金申请条件
一)9月15日至10月中旬,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应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各院校结合实际组织申请受理工作。
(二)各院校要及时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10月20日前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中心”)。
二、统一时间安排
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0年9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按阶段安排如下:
(一)申请受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中旬,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应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各院校结合实际组织申请受理工作。
(二)审核公示阶段。各院校要及时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10月20日前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中心”)。
(三)补贴拨付阶段。中天人力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各院校申请资料,经核实无误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拨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三、落实工作责任
(一)各院校要将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作为落实稳就业、强化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的重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补贴申请受理、审核公示等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把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二)各院校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通过校园凯发k8国际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召开宣讲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妥善做好政策咨询及解读工作,确保各类困难毕业生知晓政策内容。
(三)各院校、各单位要以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为契机,全面摸清本市2021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意愿,有针对性地对接职业介绍、就业见习、创业支持、技能培训等各类就业帮扶政策,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帮助其顺利就业创业。
天津创业基金申请条件及流程
求职创业补贴重新申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和有关正件到市民之家办理。
天津创业基金申请条件有哪些
以天津市为主,从18年5月16号,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开始,大幅度降低了人才落户的门槛
海河英才,也就是我们说的人才引进!人才引进的政策里分,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才,急需型人才
接着给大家分享,什么是创业型人才落户,创业型人才落户都有什么要求
创业型人才是指:来天津创业,且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要求:
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
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
创业型人才落户对创业团队核心人才没有年龄限制。
符合以上要求的创业型人才是可以申请落户的,这一政策也是未来天津发展的创业型人才提供的福利,欢迎更多的创业型人才来天津发展,促进天津的经济发展!
天津市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现如今选择消费者所喜欢的去做,比如说,开一家diy创意礼品店,店里不仅有综合性的经营内容,比如说手机壳,抱枕,杯子,各式雕刻类产品,创意瓷盘等等,样式新颖,顾客不仅能够买到具有创意的产品,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定制喜欢的创意产品,比如说,把喜欢的文字或者图案印制在产品上,形成具有个性定制的创意产品。
天津创业扶持政策
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有期限吗
人才引进落户的办理流程相对简单,提交材料较少且易审,办理周期相对较短,最快3个月即可拿到准迁证;拿到准迁证即可办理落户。
人才的集体户口一般有两年的挂靠期。
单位的集体户口是在离职后迁出的。 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挂靠对象是与人才市场签订《户口挂靠协议书》的代理单位的所属员工,否则户口只可落在家庭所在地或单位所在的派出所。也就是说你的单位因为规模或其他原因并不提供户口挂靠,但委托人才市场进行挂靠。
天津政府创业扶持资金
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0年9月15日开始,到10月31日结束,按阶段安排如下:
(一)申请受理阶段。9月15日至10月中旬,符合条件的2021届毕业生应向所在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各院校结合实际组织申请受理工作。
(二)审核公示阶段。各院校要及时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10月20日前报送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中心”)。
天津大学生创业基金
如是扶贫项目可找政府方面支持、一般创业可找工商方面的支持
天津创业基金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美丽校园建设;
(4)本学年内未受过处分。
(5)历年申报且获得奖项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6)科研成果的子项目申报奖项无效。
(二)具体条件
1.创新奖学金。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成绩优异;参加重大科研项目,作出较大贡献;获得专利;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全国和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2.创业奖学金。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创业项目在高校众创空间内运行良好;在各类创业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申报创业奖学金可延伸到毕业五年内的学生)
二、名额分配
我院团队每个奖项至多推荐1人,两个奖项不可兼得。
三、奖励情况
创新特等奖和创业特等奖,给予10000元奖励;创新优秀奖和创业优秀奖,给予2000元奖励。)
四、报送材料
《2020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经审核盖章)及其它证明材料(如:企业注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各类申报人均须提交4000字以内个人总结材